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拆零库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拆零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0-330602-59-03-15512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袍江。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将原厂房改建为丙类仓库,同时增加仓库所需的设备用房及行政用房。该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11631.3㎡
,其中冷库面积1045.3平方米,其余均为仓库。利用已有厂房11631平方米,改建成全市医疗应急物资1-3个月供应的储备量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其中医疗冷链储备仓库面积约1000平方米,普通医疗物资储备仓库面积约10000平方米,配套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631平方米等。
招标控制价: 3477.06万元【其中设计费53.75万元,工程费用3423.31万元】。工程费用(含设备费)以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3 招标范围:
①设计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保暖外墙、消防、暖通、环保、卫生、节能、室外管线、室外道路、桥梁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初步设计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编制,施工图内容须经初步设计单位确认。
②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含强弱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保暖外墙、电梯、消防等专业】、装饰工程、标识标牌、场外工程(含室外绿化、景观、道路、桥梁、管网、铺装、小品、照明、电力、入口建筑等专业)、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③采购范围:列入概算的专用设施设备的采购及保管。
④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13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2月至2021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2月至2021年0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4.3企业在 / 年/ 月 /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 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一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04 月 13 日08:30 时至 2021年 04 月 19 日 17:00
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1年 05 月
07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6224861565791366701;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7985640;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58号
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
联系人: 谢明杰 联系 人:黄惠惠
电 话:0575-85085228 电
话:0575-86276855、13819581244
招标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