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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拍卖日期:2021-08-23 09:30  发布单位:绍兴拍卖公告

森林公安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公安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9-330602-92-01-8149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秦望村,原筠溪石料矿西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安办公楼、后勤楼、篮球场、接待大厅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内容及施工图范围内土方开挖回填,管道铺设,井砌筑,一体化加压泵房,配电房、厨房建设等。总用地面积4907㎡,总建筑面积约2600㎡;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1482.8039万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森林公安局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和加压给水、配电房、厨房建设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变更联系单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清单与标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不包括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

(2)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做好工作日记;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专报;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量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8)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提供结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预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9)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0)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

(11)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2)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3)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

(14)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2.5 招标估算价:约5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自委托中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按50000元*(1+浮动率)计取。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总费用一次性包干,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企业在近二年内(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247286374@qq.com邮箱内报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要求:(1)企业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省外企业备案证明;(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4)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书、(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6)报名者身份证。

5.2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1)支付宝账号:13957591430

(2)支付宝名字:蒋春英;

(3)备注:XX单位关于XX项目招标文件费。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10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30分。地点为: 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楼会议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

7.4 评标办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977号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

联系人:凌汉卿联 系 人:
蒋春英


话:
17805858770
话:13957591430/0575-88365529

监督部门:绍兴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575-88582552

联系人:沈工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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