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价(上限价) |
01 |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设备运维一体机采购项目 | 15万元 |
本次招标为确定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设备运维一体机采购项目供应商。标项主要内容包括: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设备运维一体机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投标货物或计算机设备经营资格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货商或代理商。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2021年 5 月至 7月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15159721@qq.com,报名资料如下:①营业执照;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③法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 30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
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大厦12楼1202室,收件人:余磊,电话:18857573060。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1115159721@qq.com)。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密封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不参加开标会议,只需现场演示讲解人员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 30日14时30分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大厦12楼1202室);联系人:余磊;联系电话:18857573060。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联系人:吕瑾;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十四、联系方式:
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余 磊
18857573060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 峰 0575-88376203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