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上限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1 |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工程焚烧厂项目安全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 ¥46 |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近三个月(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20日 至
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30-17:00时整。
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418619632@qq.com邮箱内,报名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报名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
3、提示:
①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非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②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在2021年9月8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③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或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2021年9月9日14:00至14:30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后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递交的,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2021年9月8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2012号,联系人:李玲玲,电话15557512151,建议采用顺丰邮寄),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于2021年9月9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公用事业集团3号楼101开标室开标。
十、联系方式: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蒋仁宝
13858493360
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15557512151
监管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十一、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