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新区D-3-03邻里中心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镜湖新区D-3-03邻里中心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107-330654-99-01-74539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济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济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镜湖新区。地块东至绍兴市职工之家,南、西至泗汇江小区肖港坊,北至凤林西路。
2.2 建设规模: 位于镜湖核心公共服务区内,用地面积约1.06公顷,项目容积率1.53,单体建筑面积23164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3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89平方米(其中2841平方米超市计容),为地上五层地下两层的邻里中心。
2.3招标控制价:总建安费约为8017万元 ,设计费约人民币约212万元,由于该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完成,设计难度有所降低,设计费在计算所得的基础上扣除方案设计费的10%计取,设计费上限价设为人民币190万元。
2.4招标范围:方案深化(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地质勘察;物探;施工图和场外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安装、PC构建装配式、地下室含人防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节能、环保、消防、安防、配电房及高配电气设计、钢结构及深化设计、幕墙及深化设计、场外管线、智能化、景观绿化、照明、泛光照明、标志标线、标识系统、5G通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配套道路等);精装修设计(公共部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简装修设计(其余部位),其中精装修设计和简装修设计需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等;红线范围外人行次入口道路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等);红线范围外的交通组织及设施设备;交通影响评价;施工期间的交通分析;通过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及施工设计与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设计费按实结算,上限价按施工招标价(不含预备费)为基准价,且不得突破上限价。不管因何种原因项目规模变动,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勘察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
2.6计划工期: 设计总周期约为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深化,方案深化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建安费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建安造价均以合同为准,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上资料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4.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21 年 0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网上报名,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 09 月 17 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1465263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010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 09 月 23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423室 。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北物业经济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阳光大厦1303室
联系人: 胡建栋 联 系 人: 黄惠惠
电 话: 13989507715 电 话: 13819581244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城北物业经济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