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康养中心(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镜湖康养中心(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1-330654-99-01-12075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镜湖新区 。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4014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绿化用地面积321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0795平方米。拟地上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老年大学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老干部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综合服务区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建筑主体为钢结构。招标估算价:约31500万元(以审定后的标底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1#楼老干部活动中心,2#、3#楼、4#楼老年大学,5#楼综合服务楼,地下一层(含桩基、基坑围护)等建筑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钢结构、幕墙、场外工程、电梯、充电桩、空调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经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工程量清单及标底预算书。
2.3.1暂估价:
2.3.1.1.建筑泛光照明工程作为暂估价部分专业工程。
2.3.1.2.上述暂估价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须经招标方式确定,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招标方案(含招标资格条件设置和招标控制价)需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审定,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委托合同应报建设单位备案。其他达到必须依法招标的专业工程需按2018年发改令第16号文件规定实施。
2.3.1.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单位可按分包工程结算价的3%向分包单位计取施工总承包服务费(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2.3.1.4.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除水电费及总承包服务费3%以外,不得向分包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分包项目工程款由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分包单位的施工安装工作。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因素。
2.3.2 BIM:本项目需采用建筑信息模型化(BIM)技术,BIM 方案包括施工、运维两阶段(运维阶段、完成竣工模型)。BIM 的要求不低于招标人编制的 BIM 工作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施工图、经评审的基坑围护设计方案、标底及相关附件。
2.4计划工期:6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确保获得“钱江杯” 。
2.6标段划分: / 。
2.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如同一项目有多个合同,需符合下述备注条款方可计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万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
备注:如同一项目(以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分标段实施的,投标人与同一建设单位签订多份施工合同的,则各标段合同中的建筑面积可累加认定;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如投标业绩项目为联合体形式中标的,则实际承担的施工业绩应符合上述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在职职工。
3.2投标人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如施工合同不能体现业绩项目规模和特征的,须提供相应建设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 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有项目业主盖章);
(4)能够体现业绩要求项目特征的图审后的施工图(需体现主体结构的结构图和结构设计说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3相关定义
3.3.1 “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3.3.2本招标文件中“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认定标准:
3.3.2.1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部分)主体必须为钢结构,若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部分)主体为钢结构与其他结构混合的,则不作为钢结构计入。
3.3.2.2单个项目中有多个单体建筑的,若主体结构符合前述第3.3.2.1点的单体建筑均可以计入,其余单体建筑不予计入。
3.4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尚有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其他在建工程,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2)在建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3)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①施工合同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合同已经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信标中附有本条第(4)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4)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同时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和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
3.5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6其他要求:
3.6.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021 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6.2浙江省外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做要求)(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6.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6.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如由母公司与子公司共同组建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必须由母公司担任牵头人。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7日8:30时至2021年09月13日17: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09 月23日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0045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022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10家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09 月 27 日 0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