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3号(中心广场)综合能源站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3号(中心广场)综合能源站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施工项目
;招标人为 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3号(中心广场)综合能源站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施工项目 。
2、招标范围: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镜湖新区3号综合能源站项目3台(2台4900KW,1台1400KW)真空热水锅炉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维保服务等内容。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资金来源: 自筹;
5、招标估算价:18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7、工期: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投标人备货和发货。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备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备货;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72小时内运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完成卸货(运输费、卸货费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资料要求: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418619632@qq.com邮箱内,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无需提供。)。
3、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
五、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6万元;形式:转帐或电汇;收款人: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336006110013000061805 ,开户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注: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中标方式:最高得分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截止时间: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1年
10月29日14:00至14:30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顺丰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1年10月28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2012号一楼,联系人:杨平川,电话15557512151),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5、招标单位联系人:查震源,联系电话:0575-8826219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平川,联系电话:15557512151;
监督单位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