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沙黄收费所收费大棚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沙黄收费所收费大棚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10月11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信息报名,截至2021年10月20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单位不足3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不符合开标条件,故重新发布招标信息,重新组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沙黄收费所收费大棚改造工程(第二次)已列入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2021年沙黄收费站大棚改造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为嵊州市,计划工期约55日历天(本项目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投资约186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项目总工须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本项目涉及高处作业,要求所有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工种2名、电工2名、油漆工2名)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有效期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单位可与2021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943940196@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0元整,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一天16:00时之前,通过对公账户缴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06249332000011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滨海新区支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8会议室,投标人递交标书即交即走。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鹿山街道双燕村甬金高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龙湖大厦15楼
公路嵊州南收费站
邮政编码:312400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 人: 陈工
联系 人:郦家锋
电
话:0575-83669705 电 话:17512503602
监督部门: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75-88260195
招标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