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6-330600-04-01-61295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2.2 建设规模: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对学校现有行政楼、宿舍、附属功能用房、食堂、教学楼、教学辅楼、警体馆、游泳救生馆、战术射击训练馆、看台、门卫等建筑进行改造。同时改造学校建筑外立面和场外(田径场等)等,并增设校园安防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及电梯设备等。涉及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
项目估算价:工程费约7856万元;招标估算价:监理费8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间的服务工作。
2.4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5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监理不少于618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监理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规模和特征(如:建筑面积、建安工程造价等),
还须提供相应项目发包人或工程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验收日期为准。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项目总监业绩时,上述三者证明材料中的项目总监姓名不一致时,“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总监姓名需与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姓名一致,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需要具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备案证明或具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做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要求:(1)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备案证明;(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截图、(4)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5)报名者身份证。(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289537186@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保证金退款银行及账户。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支付宝账号:13989583066,注明转账单位名称。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公司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账号:121101210910001408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迪荡支行。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30时,地点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绍兴市云东路天元国际A幢301)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977 号 地址:绍兴市云东路天元国际A幢301
联系人: 诸老师
联 系 人 吴杰超
电 话: 0575-88582983 电
话: 13989583066
投诉质疑联系人:绍兴市公安局,沈青
电话:0575-88582552
招标人: 绍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