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亚运城市中兴南路、解放南路等主要道路和节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项目-III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亚运城市中兴南路、解放南路等主要道路和节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项目-III标(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2-330602-04-01-78156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二环线(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胜利西路、城南大道(二环西交叉口)、越西路(廊桥接地点-二环北路北进口)、城区其他主要道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64亿元。包括市政、景观、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设施、亮化等综合环境整治。
二环线(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二环北路(中兴大道至柯桥交界处),长度约8.5公里;二环西路(二环北路至山阴路段),长度约6.5公里;二环南路(山阴路至平水东江段),长度约7.7公里;总改造红线面积约81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两侧景观提升、节点打造、高架路口立柱美化、灯光亮化等。
胜利西路:柯桥交界处至越西路段,长度约5.5公里,包括市政道路改造、人行道及无障碍设置的完善、现状绿化的提升与维护、标识标牌的改造等。
城南大道(二环西交叉口)渠化:城南大道与二环西路交叉口范围,改造长度362.16m,在红线范围内对道路进行硬化渠化,交叉口从3+2车道拓宽为5+3车道,并对路面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改造修复。
越西路(廊桥接地点-二环北路北进口)渠化:起于廊桥接地点,终于二环北路,改造长度165m,在红线范围内对道路进行硬化渠化,交叉口从3+2车道拓宽为5+3车道,并对路面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改造修复。
城区其他主要道路:二环线内的城市主要道路的景观整治提升和立面改造,如胜利路、人民路等主要城市道路,包括现状人行道及无障碍设置的完善、现状道路及设施的完善、路口景观提升及维护、沿线建筑立面的改造等。另需考虑改造观赛空间一处。
招标控制价约3.4亿元【其中设计费约500万元,工程建设费约3.35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BIM(建筑信息模型)、材料采购、设备供应、市政场外改造、建筑立面改造、照明、景观园林绿化、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保修服务(含绿化养护)等内容。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BIM(建筑信息模型)等。项目涉及到专业项的,若中标方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须经招标人同意并确认,否则不予分包)协作完成,但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方负总责;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增加的相关设计内容,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设计费用也不再增加。
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
其他内容:承包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同时须经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工程类别:/。
2.5计划工期:总工期约为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30天,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行业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行业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拟派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联合体投标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职工。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施工企业)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设计企业)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年 /月/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⑴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成员单位需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行业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③同时© 绍兴E网 浙B2-2009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