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亚运城市中兴南路、解放南路等主要道路和节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II标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城区亚运城市中兴南路、解放南路等主要道路和节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II标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2-330602-04-01-78156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兴路、高速连接线与南入口互通区域。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64亿元。包括市政、景观、沿街道建筑立面改造、环境设施、亮化等综合环境整治。二环北路至环城南路段:长度约4.5公里,主要包括:对现状主要路口的景观提升、现状人行道及无障碍设置的完善、建筑立面、灯光亮化等。环城南路至下白线:长度约6.9公里,设计红线面积约50万平米;主要包括:道路市政改造、两侧景观提升、节点打造、沿线立面改造、灯光亮化等。
解放南路(二环南路北进口)渠化:位于二环南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北进口,改造长度165m,在红线范围内对道路进行硬化渠化,交叉口从3+2车道拓宽为5+2车道,并对路面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结算。
解放大道(九虹桥接地点-二环北路)渠化:起至九虹桥接地点,终于二环北路,改造长度420.97m,在红线范围内对道路进行硬化渠化,交叉口从3+2车道拓宽为5+2车道,并对路面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结算。
招标控制价约1.725亿元【其中设计费约250万元,工程建设费约1.7亿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⑴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对项目公司(承包方)上报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3)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4)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6)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7)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8)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9)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初审);(10)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11)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12)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13)咨询人负责前期工作所有专业的设计概预算审核(如有):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预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预算文件的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概预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14)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15)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今后相关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16)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招标估算价:约68.64万元。
2.6咨询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计费按该项目的施工最终审定价作为计费基础,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关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收费标准×65%作为基准价。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
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4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公证费由招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 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0至2021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不得外聘。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市政道路工程 建安造价0.8亿元及以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注:需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合同(建安费以合同规模中的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数据,则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公章)。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01月26日17时00分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02月12日17时00分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6.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73223。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0810044511623980。
6.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三 楼336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220.191.224.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延安路天翼大厦 地址:绍兴市唐皇苑北区一幢二楼
联系人:赵宇菲联 系人:朱亦英
电话:13735298287电话:© 绍兴E网 浙B2-2009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