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越城区YC-17B-2-1地块(南溇底B-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建设期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 | 东至地限线,南至规划凯旋路,西至昌明街,北至地限线 | 17586.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5172- | 2.0- | ≤ | ≥ | 70年 | 3年 | 29600 | 5920 |
越城区YC-17B-2-1地块(南溇底B-2-1)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现状河流,西至现状道路,北至观澜路 | 19780.4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43517- | 2.2- | ≤ | ≥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3年 | 36800 | 7360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022年4月1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22]6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920万元,越城区YC-17B-2-1地块(南溇底B-2-1)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36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22年4月1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4: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4: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地块采用“限地价、定品质、竞配建”的方式出让。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出让起始价为29600万元,设定土地最高限价为384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最高投报面积为38400平方米;越城区YC-17B-2-1地块(南溇底B-2-1)出让起始价为36800万元,设定土地最高限价为478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最高投报面积为44000平方米;设定房屋建设品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在土地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土地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配建租赁住房面积阶段,租赁住房起始面积为200平方米,以竞报配建租赁住房面积最多为竞得入选人,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初次投报面积不得低于起始面积,投报面积以增加面积方式进行,每次增加面积不得小于规定的面积幅度;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配建的租赁住房,均应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原则上应独立成栋(幢)、可封闭管理。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配建的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越城区YC-17B-2-1地块(南溇底B-2-1)配建的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越城区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涉及配建租赁住房的还须与接收租赁住房产权的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
(五)配建租赁住房的具体要求详见《租赁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
(六)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填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并按承诺书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方案须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
(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八)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联系方式: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国土业务)张先生 电话:0575-88139582
(规划业务)泮女士 电话:0575-88019169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511室、1303室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冯先生:0575-88021446
周女士:0575-88024297
陈先生:0575-85155751
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613室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曹先生:0575-88312103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1459号207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