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为诸暨市马剑镇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诸暨市马剑镇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4.建设地点:诸暨市马剑镇石门村
5.建设规模:本工程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多种功能的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IV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标准设计,500年一遇标准校核。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挡水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电站、导流洞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实施后,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坝长174.01m,最大坝高30.80m,坝顶宽度5.0m。正常蓄水位仍为238.25m,相应正常库容173.33万m3,设计洪水位239.89m,相应库容196.01万m3,校核洪水位240.43m,相应库容203.83万m3。
6.投资额:总造价约815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坝体防渗工程、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清淤工程、电站侧排水渠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和其它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9.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企业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登记),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办理CA(联系电话:0575-80707607)。
1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不良行为记录。
13.其他要求:1、配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员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资料员一名,在工程实施中核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签署复核意见与申请表保持一致。2、拟派总监应无诸暨市外在建项目,如有诸暨市内在建项目,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派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被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更换资料(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企业变更及总监在建工程相关内容扫描件”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办法:费率下浮法(随机抽签中标)
17.招标文件: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18.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8:30时至2022年3月30日16:30时止(须已办理CA,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19.开标时间:2022年4 月2日14:30时(投标人不需要派人参加)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4楼)
22、联系人:孙笳珂18857504535 (招标人)
杨叶群18305855775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