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王城文化广场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22〕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91.2%,自筹8.8%(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09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568.7平方米(其中,地上17986平方米,地下15582.7平方米;地上包括需改造的现状建筑面积13441.5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544.47平方米;地下包括现状建筑面积14633.7平方米(需改造的占1100平米),新建建筑面积949平方米)。项目涉及绍兴市文物保护单位风雨亭、烈士墓、唐宋摩崖刻石、文种墓、越王台等5处绍兴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包括对场外、地下室、建筑立面改造,设备安装、硬装及室内软装。定位为绍兴文创产品的展示中心和前沿风向标,全新构建绍兴特色文创展示标杆地、夜间经济时尚地和越商精神崇尚地,引进各类业态主力店。项目建安费:14452.34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240.9113万元,其中监理费约174.5378万元,招标代理费约22.9433万元,造价咨询费约33.4302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10万元。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建设管理、监理、招标代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管理:招标人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国土、环保、档案、消防、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电力、自来水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等。含配合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计划管理、 设计优化管理、限额设计管理、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审核、组织专项设计审查、设计变更管理,牵头项目绿色标识认证的申报工作、协调和跟踪工作;对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工艺流程设计管理、提交专项复核意见、审核汇总环境要求成果文件、组织召开专业系统会议和评审会,负责各专业系统与建筑的及时衔接;做好报批报建、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等涉及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项目管理中产生的第三方认证、专业系统会议和评审会专家费用另外据实列支。
(2)工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配合开展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施工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和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业主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给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按业主要求定期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审定施工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等涉及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3)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初步审核等涉及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包括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预算编制以及预算审核;②配合业主审核、财政审查;③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⑤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⑥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⑦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⑧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⑩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⑪咨询人负责前期工作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概预算审核(如有):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预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预算文件的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概预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⑫配合并协同业主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财务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并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⑬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⑭管线迁移、绿化迁移、拆迁合同签订、交通安全设施迁改等前期业主要求的其他咨询事项;⑮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绿化迁改等除总承包工程外其他工程的预算审核和合同审核等前期事项及工程结算审计;⑯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4)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等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涉及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
2.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所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60%计。投标人需综合考虑。
2.5 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
2.6 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决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 / 。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省级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建安费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项目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3.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监工程)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②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③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无在监工程。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说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3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4 其他要求:
3.4.1 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4.2 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具备3.1款中①、②的单位须符合上述要求)。
3.4.3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3.1款中的①或者③项资格【情形1:牵头人若为具有3.1款中的①项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需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监工程);情形2:牵头人若为具有3.1款中的③项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需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情形3:牵头人若为同时具有3.1款中的①和③项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需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监工程)或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④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2022年 5 月 30 日 8:30 时至2022年 6 月 6 日 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