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甬金高速电力设备更换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甬金高速电力设备更换二期工程已列入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电房设备更换及主线路灯增设等。
2.2建设地点为绍兴市(嵊州),计划工期约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造价约377.2905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01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210万元(含)及以上的已通车高速公路机电改造工程;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6 月 23 日 至 2022年 6 月 27 日 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楼招标代理室)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柒万
元整,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8110801011901680935,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汇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随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合同及交工验收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362388718@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 2022 年 6 月30 日 10:0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8室(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
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楼518室(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接收人:冯工,联系方式:18057568116。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362388718@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鹿山街道双燕村甬金高速 地
址:越城区二环北路38号
公路嵊州南收费站 第六空间5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 人: 冯工
电 话: 0575-83669705
电 话: 18057568116
8. 投诉受理部门: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陶凤;联系电话:0575-88718612。
招标人: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6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