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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勘察核查招标公告
拍卖日期:2022-07-21 17:00  发布单位:绍兴拍卖公告

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勘察核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经批准开展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为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本项目勘察核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核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诸永高速公路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现状起于与杭金衢高速公路相接的直埠枢纽,终于与绍诸延伸线相接的街亭枢纽,均在诸暨市境内,主线全长约25km,匝道总长度约33km。路段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5m。

诸永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项目推荐方案是既有道路的改扩建,拓宽段起于诸暨市姚江镇(原直埠镇),下穿杭长高铁,跨浙赣铁路,跨浦阳西江处与柯诸高速设姚江枢纽,设诸暨北互通接诸店线,与绍诸高速设浣东枢纽,在龙湖水库边处设诸暨服务区,过服务区后在现状大山脚隧道、后头山隧道两侧新建隧道穿过,出隧道后处合并为整体式路基,设街亭枢纽,全长约25km。全线新建和拼宽桥梁34座,其中拼宽桥梁31座,新建桥梁3座,主线桥梁总长5311.6m,新建隧道1448m/2座。改造枢纽3座,分别为直埠枢纽、浣东枢纽和街亭枢纽,改造互通3座,分别为直埠互通、诸暨北互通和诸暨东互通,改造诸暨服务区1处,增设养护工区1处。估算总投资约62.8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3.34亿元。招标估算价64.8万元。

2.2本次诸永高速公路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勘察核查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诸永高速公路工程诸暨直埠至街亭枢纽段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及变更勘察的核查工作。

2.3勘察核查服务周期:

勘察核查服务期与工程勘察同步开展,预计现场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2 个月,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2 个月,后续服务期核查时间至本项目交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核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中标人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20日至721(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等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149491179@qq.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汇至支付宝账号17855856416并备注单位名称),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皋埠银兴路165 址: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冠城广场

人:周工 人:张工

电 话:0575-85221752
话:0575-88022609

投诉质疑电话:0575-85338826 人:杨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注:本表所要求的资质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核查或勘察监理工作。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资格审查表“(二)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

(a)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b)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2017年7月1 以来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核查或勘察监理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现场核查人员3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应在(四)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在(四)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提供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工程技术标准。

3.投标人应在(四)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核查人员 2022 1月及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核查人员 20221月及以来连续 3 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用要求: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实近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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