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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重招)
拍卖日期:2023-02-14 09:30  发布单位:绍兴拍卖公告

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重招)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31 10组织开标经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失败,现重新组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11-330654-99-01-54757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100%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博物馆新馆内(群贤路北侧区域,东至规划地块)

2.2 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31000平米,其中布展面积:约16000平米,具体见附件。总投资为32288万元

2.3招标控制价:总设计费用约608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费用约368万元(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设计收费标准,由于本次招标不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费按50%计),陈列文本编制费用约24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博物馆新馆陈列布展工程涉及的陈列布展及装饰装修有关的展陈文本编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后续施工图编制时的指导配合服务、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具体包括:

1)展陈文本编写:绍兴通史陈列文本及陶瓷、会稽铜镜、书画三个专题陈列文本,展览的主题提炼、展览的内容逻辑结构、前言、结束语、各部分和单元的传播目的、各部分(单元、组合、小组)说明、展品展项说明、展品组合、重点和亮点提示、形式设计的基本要求、辅助展品制作的依据等;

2)方案设计:包括总体空间布局规划、重点汇报的陈列布展的空间设计、装饰装修效果、展品展项的布局定位、多媒体系统、灯光系统、平面布局、立面剖面、透视效果、投资估算等;

3)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布展设计、布展设备设计、辅助展品设计、藏品库设计【恒温恒湿空调、库房内柜架系统、库房环境监测调控系统(温湿度、二氧化碳、TVOC等有害气体)、整体库房智能化(软件、硬件)、特殊装修设计(包括专业藏品库房门和内库房门)等】、展品装卸系统、节能环保设计、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多媒体系统集成设计、专业灯光设计、家具、美工及导引系统、logo设计、雕塑设计、沙盘设计、数字博物馆设计、5G通讯(含天馈及室分系统)、二次精装修设计(包括办公管理用房等公共区域的设计),消防、安防、泛光照明、及设计红线范围外必要的交通、公共配套、标示标牌等设施等;

4)改造设计专项:结构加固及改造,电气、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等改造、地下室指示标识系统的深化等,同时要求概算单独说明;

5)后续施工图编制设计时的指导配合服务。

6)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注:消防、安防等布展装修之外的专业设计,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相应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专业设计的费用、与设计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评审论证并配合报批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设计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善展陈文本、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图纸(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提交评审。(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四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具备以下2种条件之一:

1、投标人从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安造价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投标人从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展陈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陈列布展项目设计业绩。

注:(1)上述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

3)布展面积为展区面积,不包括商业用房和办公管理用房面积,但合同已明确展陈面积的以合同为准。(下同)

4)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设计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面积、建安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已完成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发包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要求,则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下同)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分公司的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4.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1 18 8:30时至2023 1 29 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拾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 2 10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38302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305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2 14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3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址: 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

联系人: 张轶强 人: 王高民 、徐丽

话:0575-89185762 话: 13858429370 、13867506494

人: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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