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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应急物资(粮食)综合应急保障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拍卖日期:2023-03-07 09:30  发布单位:绍兴拍卖公告

绍兴市应急物资(粮食)综合应急保障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应急物资(粮食)综合应急保障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2252 号、绍市发改中心(2022)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财政保障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人为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东至越城区中心粮库、南至规划道路(银洲路延伸段)、西至规划道路(独树路延伸段)、北至用地红线。

2.2 建设规模:1)项目拟建设 4 万吨原粮(稻谷)仓、成品粮油库(大米3000 吨、成品油500吨)、7500平方米救灾物资库以及 150 吨/日加工能力大米生产线一条,并设置机械库(含维修)、一站式服务中心、综合业务楼(地下室一层约1000平方米)、附属用房等配套用房和设施,形成集粮食收储、加工、物资保障、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粮食物资应急保障中心。(2)中山路至项目地块间的临时道路和桥梁,项目和越城区中心粮库之间的应急通道。(3)项目用地面积约 88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 500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设计总费用上限价488

2.4招标范围:1)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包含方案的修改、完善、优化、报批、估算编制等内容。(2)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后深化,包含图纸设计、图纸深化、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报批审查等。(3)施工图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电气、工艺设计、电控、智能化、信息化、给排水、消防、防爆、节能节水、配套管网管线、配电房、地下室、围护、应急通道、临时道路、临时桥梁、PC设计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包含图纸会审、技术交底、BIM设计服务、设计驻场服务、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要求、各类相关验收后续服务以及报审配合(图审)等。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压器的供电),自来水(总表之前),燃气,红线范围外的广播电视、驻地网(电信、移动、联通等)等设计 。

2.5工程类别: /

2.6计划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根据业主的指令15天内完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审查通过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其中综合业务楼、一站式服务中心、附属用房等配套用房装修设计方案20天内提交招标人),初步设计评审后10天内提交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及地方性设计标准(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海绵城市等)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种资质: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经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公示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2 6 日至 2023 2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0000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 3 3 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38286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30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3 7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人: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535室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人: 章泽熠 人: 马丽燕

话: 0575-88050557 话: 0575-85149949、13575586705

(盖章):绍兴市粮食物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盖章):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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