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街道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斗门街道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
房屋残值:拟拆除房屋净残值19.9元/平方米。中标单位根据街道最终确定的面积×房屋残值费单价*(1+浮动率)向招标单位支付房屋残值费用。注:净残值(残余价值)=房屋残值(旧料价值)-拆除成本(清理费用+拆除费用+防尘费用)
3、招标范围: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拆除项目拆除红线范围内,中标单位在施工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围护、覆盖喷淋等根据业主要求实施的施工费由中标方自理,拆除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具体结算以街道最终实测面积为准),中标单位需做好不拆除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满足不拆除建筑物正常的人员车辆进出。
4、计划工期:以征收正式公告约定的腾空截止日期后25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1至2023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6、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7、投标人必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有效期内)。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28日上午8:30起至2023年3月2日下午16:00止。
3、报名地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QQ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284539594@qq.com。①单位介绍信、②报名者身份证及联系方式、③企业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⑦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主体中基本情况截图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⑨项目负责人B证、⑩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五、其他有关内容
1、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2、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号楼一楼左侧会议室
8、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采用不见面投标的方式,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请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2号楼一楼左侧会议室,即交即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 绍兴E网 浙B2-2009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