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估算价:/ 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内的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及下属单位委托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2.4 计划工期: 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单项工程合同时明确 。
2.5服务期限: 2023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5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会员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要求【须提供以下资料(☑选择)】。
R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R营业执照副本。
R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R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R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R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须注明上述月度详细缴纳金额)。
R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R承诺书(承诺对资格审查资料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若发现其有伪造证书、业绩等行为的,同意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印章)。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 8 日至2023年 3 月 9 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公休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3 招标文件获取:/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采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日缴纳,收款人: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1102000920005675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柯桥支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3中标方式:取得分前三名者为中标人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17 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鲁迅中路348号 地 址: 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联系人: 周工 联 系 人: 金国祥
电 话: 0575-88628176 电 话: 13675755431
10.质疑投诉受理部门: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监督部
联系人:竺工 联系电话:0575-88330812
地址:绍兴市鲁迅中路348号1-3号楼
招标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