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的灵芝街道七里江、庄头两村房屋拆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经核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灵芝街道七里江、庄头两村房屋拆除项目。
2、工程项目内容:灵芝街道七里江、庄头两村指定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场地覆盖和场地看护、围挡设置、扬尘防控等,两村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包括非住宅),其中七里江约14万平方米,庄头村约7万平方米。(具体以评估公司实际丈量建筑面积为准,拆迁范围详见红线图)。所拆残料全部归中标方所有,但两村拆迁区域内,经相关业务单位认定为历史传统建筑的,必须进行保留,并在未移交前,中标单位需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如围挡设置、安保巡逻等)。拆迁区域内的旧石板、石硝墙等有利用价值的古旧建筑物件(如:石墩磉、石门框、木础、古旧花木雕)也必须进行保留,由相关业务部门和国有平台公司进行实地标识编号并回收,回收过程中中标方不得损坏、转卖、偷盗等,具体与中标方另行签订回收协议,中标方不得另行定价。
3、项目费用:拟拆除七里江、庄头两村房屋的残值为8.5元/平方米。
4、工期:集中腾空截止日期起2个月内完成房屋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街道因特殊情况要提前的,以街道的任务单期限为准,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可顺延,非住宅以街道发出的任务单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平整场地标准为现状自然地坪标高(超过业主规定期限未完成场地清理平整的,视作施工方自动放弃建筑材料所有权)。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需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2)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3)已中标拆除项目施工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企业,在未完工验收前谢绝参与本次投标(如有隐瞒的,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完工且具有证明文件的,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为2023 年5月至2023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报名及资格要求:(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有效期内备案证明、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主体中基本情况截图;(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证明;(4)报名者身份证及联系方式;(5)Excel报名表(公告附件,无需盖章,内容填写不一致的以报名资料为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746861020@qq.com。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
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有关内容
1、入围方式:报名后全部入围。
2、投标单位凡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开标的,从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灵芝街道范围内任何工程的投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以投标单位公司的名义书面报告给业主,写明不能参加开标的原因,经业主同意后,可以不参加本项目的开标。
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出示。
4、定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最高分中标。
5、招标联系人:胡大勇, 联系电话:17706759699。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85086065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拓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