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湖街道芳泉村上十亩山塘边坡生态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鉴湖街道芳泉村上十亩山塘边坡生态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3-330602-04-01-47828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2.2 建设规模:鉴湖街道芳泉村上十亩山塘边坡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38亿元,治理面积约239亩,边坡削坡约225万立方米,清坡面积约8.0万平方米,边坡防护、景观绿化面积约5.7万平方米,同时配套隔离防护网、护栏等设施。监理招标估算价:约198万元。
2.3 招标范围:鉴湖街道芳泉村上十亩山塘边坡生态综合治理和景观绿化部分以及配套园林内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和其它预留设施、边坡生态治理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道路路堑开挖、平整(不含管沟、杆件基础等开挖)等的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4工程类别: /
2.5 计划工期:1000个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服务期2年。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或市政工程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1.1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项目合同含挖方量1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注:1.业绩证明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合同,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2.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是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资格。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②投标人业绩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可提供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23 年10月13日8:30时至 2023 年10月19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10月29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账号:6224861565799090089;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48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10家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评定分离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2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解放大道669号巨星大厦905室
联系人:项工
联系人:廖鑫、陈骐
电话:0575-88160192
电话:0575-88269532,17805850325
邮箱:/
邮箱:2363657720@qq.com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