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合理地选择资金开户银行,参照越城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越城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越财预执(2016)1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决定开展绍兴市灵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灵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项目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为绍兴市灵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 月1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不接受电话报名)。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746861020@qq.com邮箱内,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6.相关资质证书(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8.市级分支行授权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分支行的授权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5 月10 日0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4号楼201室(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张市路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 月10 日09: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4号楼201室(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张市路口)开标,即交即走,投标人代表无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标公告发布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绍兴市灵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灵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5-880236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拓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中兴大厦15号办公楼2楼
联系人:王立芳、王雨佳
联系电话:85086065、13355752057
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0575-88010811
绍兴市灵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拓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