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埠街道樊江村正平自然村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樊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樊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皋埠街道樊江村。
2、建设规模:/,招标估算价:1684954元。
3、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人行道、车行道路面改造、矮墙及花坛的砌筑等工程(具体详见标底及施工图纸)。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态),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0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获取招标文件。
6、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2月20日上午8:30起至2025年2月21日下午16:00止。
3、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登录越城区镇街(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87.226.24/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其他有关内容
1、由3家(含)以上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若报名单位超过15家以上,入围15家(其中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推荐9家,余下名额由招标代理使用系统随机抽取补足),抽取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后,入围的投标单位登录越城区镇街(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时会弹窗提醒,查看“我的项目”,确认已入围项目后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培训地址(如对操作系统不熟悉的投标单位建议点击以下链接进行系统学习)
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024d756a-0c50-4884-90a4-065f78436a4b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入围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获取招标文件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6、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7、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8、工程款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及下浮率,工期为90日历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天内返还,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
9、开标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9点00分。
10、招标联系人:阮书记,联系电话:18957558105。
11、招标代理联系人:裘玲琦,联系电话:17348877993。
六、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
七、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樊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