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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澜山苑小区西门经营性用房拍租
拍卖日期:2025-07-25 19:30  发布单位:柯桥区华舍街道澜山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关于澜山苑小区物业经营用房拍租公告

尊敬的各位商户及有意向的经营者:

为合理利用澜山苑小区公共资源,提高小区经营用房使用效率,依照《澜山苑小区管理规约》第二十九条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由业主委员会自主经营。”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对小区西门口经营用房(共计4间)面向社会公开拍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租的经营用房位于澜山苑小区西门口,共计四间,分为四个标的。

标的一:位置:育才北路425-1号 建筑面积:约421M2 起拍价: 120000 元/年。

标的二:位置:育才北路425-2号 建筑面积:约339M2 起拍价: 110000 元/年。

标的三:位置:育才北路433号 建筑面积:约198M2 起拍价: 150000 元/年。

标的四:位置:育才北路42幢110号 建筑面积:约267M2 起拍价: 110000 元/年。

特别说明:竞得标的不含固定装饰,如需使用固定装饰,需要自行和承租人洽谈。

二、业态准入要求

为维护小区居住品质,承租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环保标准:禁止产生异味、废气、污水等污染类业态;

2、噪音管控:禁止产生持续性噪声业态;

3、从事行业需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内,严禁用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及拍租方式

1、租赁期限:三年(具体租赁起讫日期以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承租房屋的房租,以年为单位,采取先交后租的方式进行结算,除第一年需要签订合同时缴纳全年租金,第二年第三年年租金须在上个合同年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一次性缴清。

3、竞标方式:现场公开出价竞标,每次举牌加价幅度为5000元。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持报名资料及缴费凭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

3、 中选方式:价高者得。(目前商铺实际经营者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1、承租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独立法人需具备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自然人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无不良记录;

2、承租期内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网络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报名者需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须在现场竞标开始之前打入业委会账户),未竞得者保证金将在拍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账户:柯桥区华舍街道澜山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舍支行

账号:2010000369016068

4、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实际经营者报名,还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17:00;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7815518452

2、现场举牌时间:2025年7月25日晚上7:30 举牌地点: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特别说明:

1、最终承租价格确定以后,对应标的竞得者应于三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逾期不签订协议的行为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如因竞得者违约导致该标的需二次拍租,若该标的二次拍租的中标价少于第一次拍租的中标价,差价部分由该标的第一次拍租的竞得者承担。审查合格的竞租人与其他参加竞租活动的人员窜通,恶意竞价及严重影响正常活动开展行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核准,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结构改造,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的房屋维修及使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未经招租人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分割转租,如有发生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所交租金不予退还。招租人以原租户实际使用区域为依据进行拍租,承租人应以原租户实际使用面积为准,不得随意增加使用区域,如需在原租户实际使用区域进行增加,应先报备业委会进行审批,不进行报备的,业委会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

3、承租人须承担本次拍租服务费,费用为承租商铺年租金的1.3%,由承接本次拍租行为的绍兴正严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取。

4.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优先承租。市场行情变化较大的招租方可结合市场行情,重新进行招租。前承租方没有参加新一轮公开招租或在新一轮公开招租中未能中租,前承租方应在招租人约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离,其所投入的不动产及装饰装璜不得拆除,无偿交与招租方,且不得向招租方及后续承租人索要转让费、补偿费及折旧费等。

5.具体租房要求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柯桥区华舍街道澜山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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