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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里综合保护项目-咸欢河北侧区块
拍卖日期:2025-12-03 09:30  发布单位:绍兴拍卖公告

鲁迅故里综合保护项目-咸欢河北侧区块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迅故里综合保护项目-咸欢河北侧区块(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4-330602-04-01-45183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咸欢河北侧区块。

2.2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67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后期搭建违章建筑,原真性再现咸欢河北侧周边历史和建筑格局、修缮陈家台门、邹家台门、余氏民居等建筑,进行综合管线治理,完善城市基础配套及文化设施,陈列展示绍兴传统特色文化。

招标估算价:79.5453万元(暂按6675.364万元为计费额,结算时计费额按最终工程结算审计价调整)。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内容全过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咸欢河北侧项目古建筑修缮、仿古建筑及其他建筑,并对陈家台门、邹家台门、余氏民居等文物保护点进行修缮;对项目内景观及配套管线等进行提升的所有监理工作和质量缺陷责任期间的服务工作。(尽可能详细说明监理服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要求等)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 360个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建安费2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或仿古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业绩即可)

注:业绩类别相关定义:业绩相关的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能够明确体现该工程是古建筑或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下同。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合同;(2)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面积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则需提供能够体现古建筑或仿古建筑的相关图审图纸(或能够体现古建筑或仿古建筑的盖竣工章的竣工图纸)或能够体现古建筑或仿古建筑造价的施工图预算(需包含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公章及造价工程师注册章)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企业在/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⑥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应满足3.3的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25 日至2025年 11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906601605@qq.com邮箱内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要求: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其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截屏(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业绩证明资料。

4.2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招标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核验通过者发送电子招标文件给各投标单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无。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 03 日 9:30时,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三楼会议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 招标人: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鲁迅中路196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150号

联 系 人: 顾邦寅 联系人: 封工

电 话: 0575-88267250 电 话: 156582337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联 系 人: 李国虎

电 话: 13867518936


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受理):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75-88330812


招标人: 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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